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棚...棚改!
伙伴们~兴不兴奋!
想知道拆哪里?怎么拆?怎么补偿?
一起来看看吧!
荣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荣县旭阳镇
总投资65.47亿元
截至2017年累计完成投资15.60亿元
2018年预计投资20.00亿元
实施东街、附东街、东桥街、梧桐湖、“两河四岸”(一期)、板板桥、双溪湖、荣州路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,拆迁棚户区户数9700户,拆除面积190.3万平方米。
荣县小井沟移民安置工程
荣县相关乡镇
总投资7.50亿元
截至2017年累计完成投资5.00亿元
2018年预计投资2.00亿元
实施小井沟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房50万平方米及附属设施,涉及留佳、保华、长山、双石、过水等13个乡镇。
三年时间
荣县共改造近1.6万余户
总投资75.76亿元
◇2016年棚改目标任务4155户,总投入资金8.7亿元,项目涉及东街、附东街和东桥街棚户区改造项目(一期)700户、旭阳镇朝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3055户、望佳镇棚户区改造工程400户。
◇2017年棚改工作总任务为8840户,项目涉及荣县老城、河西、东部片区及12个乡镇,总占地面积9700余亩,拆迁棚户区面积106万平方米,总投资53.06亿元,目前已完成投资16亿元。
◇2018年棚改任务为2900户,总投资14亿元,项目涉及“两河四岸”(二期)棚户区改造项目1250户、西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650户、梧桐湖二期棚改项目1000户。
下面附上荣县“两河四岸”(一期一阶段)
征收范围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
我们来了解一下。
为改善人居环境、提升城市品质,按照我县棚户区改造计划,县政府决定对城区“两河四岸”(一期一阶段)棚户区实施改造。依照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和《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的相关规定以及《荣县城区“两河四岸”(一期一阶段)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,现对城区“两河四岸”(一期一阶段)棚户区改造项目C-3、C-4地块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作征收决定如下:
内容
一、房屋征收目的:改善该片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城市基础设施,提升城市形象,完善城市功能。
二、房屋征收范围:大佛寺片区中C-3、C-4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。
三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:详见文末附件2。
四、房屋征收部门: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。
五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: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。
六、征收补偿协议生效:该项目属棚户区改造,签订附生效条件征收补偿协议,截止目前上述2个地块已分别达到和超过98%,本决定发布后,所签协议正式生效。
七、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,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收回。
八、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,可自本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6个月内向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附件二
看来2018年会是
茁壮成长,硕果满满的一年
我们荣县的城市建设
还要继续发展下去
希望我们的大荣县能越来越美好!
本文编辑:荣县热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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